原标题:建立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三项便民机制 市三中院让法律文书效力早日兑现
为推动医疗纠纷及时化解,昨天上午,北京市三中院通报,该院已建立医疗纠纷三项便民机制,包括医疗纠纷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医疗纠纷司法建议机制和医疗纠纷生效法律文书的督促履行机制。
据三中院统计,2016年至今,该院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268件,审理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35件。在征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辖区各医院、人民调解组织、律师协会代表等多方意见的基础上,三中院民一庭牵头制定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案件便民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推出医疗纠纷三项便民机制。
首先,市三中院将定期向相关医疗机构通报医疗纠纷典型案例。这项机制是指,三中院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化解中具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做法,或存在的具有警示意义的问题,视情况将案例及相关情况向医疗机构进行不定期通报,以期促使医疗机构完善管理,减少不当医疗行为。
其次,三中院还将通过医疗纠纷司法建议机制,将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在医疗行政管理、其他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管理漏洞,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改进工作、堵塞漏洞、追究责任或给予奖励。
此外,为了帮助当事人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判决履行利益,三中院还建立起医疗纠纷生效法律文书督促履行机制。对于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已生效的医疗纠纷案件裁判文书和调解书,由审判部门法官在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内督促义务人履行给付义务,让法律文书的效力早日兑现。(徐慧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