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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照护将纳入社区服务 新建住宅小区需配套建设相关服务设施

发布时间:2021-10-23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标题:婴幼儿照护将纳入社区服务 新建住宅小区需配套建设相关服务设施

  市卫健委与市发改委日前共同发布《北京市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本市将把婴幼儿照护纳入城乡社区服务范围,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等设施的功能衔接,鼓励开展家庭互助式服务。

  根据方案,本市争取到2025年,实现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的目标。为此,方案要求各区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托育服务;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托育用地需求,并安排在合理区位;支持将各类房屋和设施用于发展托育,鼓励适当放宽最长租赁期限;非独立场所按照相关安全规定标准改造建设托育点并通过验收的,无需变更土地和房屋性质;托育服务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的托育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加强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婴幼儿保育等学科建设,培养相关专业人才;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相关责任险及托育机构运营相关保险。

  方案还要求,将婴幼儿照护纳入城乡社区服务范围,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等设施的功能衔接,鼓励开展家庭互助式服务。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中统筹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计划且有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条件的小区,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托育服务网络,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孙乐琪)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bjyw/202110/t20211022_2518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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