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进出人员登记
小区封闭式管理抗击疫情
专业消杀人员在为社区消毒
2月7日,全国首部省市级抗击新冠肺炎紧急立法《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表决通过并且当日实施。这部特殊时期的特殊法规成为了有效抗疫的重要法律依据,在社区基层抗疫的第一线,发挥着巨大作用。
任性行为有了打击依据
如今社区基层正在朝着法治社会走。浦东新区区委政法委的工作人员姚军明近日一直在上南八村担任志愿者,支援社区基层的抗疫工作。在社区上班了一周后,依法防疫成为了他最深刻的感受。自从《决定》颁布后,每个社区门卫保安在管理小区进出口、测量体温时也有了法律武器。违法者依法依规拿下,同样社区服务也要依法依规来。姚军明说。
根据《决定》,疫情防控工作中,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该决定,由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国家和上海市规定,将其失信信息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虽然,《决定》对疫情时期的个人行为进行了法律约束。但仍有一部分人任性而为,他们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现在在上海,进门前测量体温的做法已获得市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和配合。然而,日前在浦东新区人民医院,一男子非但拒绝测量体温还殴打医院保安,最终被浦东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2月13日中午,浦东公安分局川沙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浦东新区人民医院门诊1楼大厅有医院保安被打。川沙派出所民警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经查,违法人员丁某某当日陪同妻子来到浦东新区人民医院产检,在医院门诊大厅门口被拦下要求测量体温。妻子测好之后顺利进入大厅,但丁某某却没有听从保安徐师傅的引导,也跟着直接往里走,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其间,丁某某挥拳砸向徐师傅的面部和头部,致徐师傅头面部软组织挫伤。
民警当即传唤丁某某到所配合调查。此时,冷静下来的丁某某也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并对不配合防疫检查以及动手打人的行为表示后悔不已。目前,丁某某被浦东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社区扎牢第一道防线
社区是申城抗击疫情的主战场,也是决定中最为重要的责任主体之一。
《决定》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市、区、街镇、城乡社区等防护网络,发挥一网统管作用,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防控体系,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工作,防输入、防传播、防扩散,落实全市联防联控机制。
对于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发挥群防群治力量,组织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辖区管理,采取针对性防控举措,切实做好辖区内防控工作。
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发挥自治作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和健康提示,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及时收集、登记、核实、报送相关信息。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大考,上海各个社区因地制宜开展群防群控,为社区筑起一道健康安全防线。
社区如何筑起防范疫情的铜墙铁壁,长宁区街道(镇)爱国卫生服务社专业消杀人员陶贵永最有发言权。疫情来临后,陶贵永每天要穿梭于各个社区进行社区环境预防性消毒。
2月10日,正式复工日,陶贵永早早地来到了单位。根据排班安排,当天他和搭档陆玉峰要对两个居委进行预防性消毒。器械检查、消毒药水配制、装桶做好个人防护后一切准备就绪,八点钟他们背着喷雾器出发了。
4个多小时后,陶贵永他们完成了对1个集贸市场、6个居民小区的12个垃圾厢房及健身苑点、1个垃圾中转站、2个公共厕所的消毒工作。而这样的工作强度,是他们每天的工作常态。
据了解,为了落实《决定》,指导居民小区规范开展防控,长宁区已经编制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居民区防疫工作的通知》,提出关于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十条意见。聚焦遏制疫情在社区扩散的关键环节,为社区疫情管控制定路线图和说明书,梳理形成《长宁居民区疫情防控任务清单》,涉及封闭管理排摸登记隔离观察口罩预约卫生消毒动员监督6个大类共计25项规定动作,责任主体明确,任务目标清晰,帮助居委会对照自查。
除此之外,各居委会还可以根据所辖居民区和居民的不同情况,在13项自选动作中选择叠加,切实提升社区防疫效能,做到守好门、看好人。
为了让严格又统一的标准在185个居民区迅速落实到位,长宁区五类居民区依托分类治理、差异化治理的开展,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社区干部和志愿者全力以赴,打通联防联控的最后一公里。
加强立法后监督
《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支持并授权政府采取必要的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为政府落实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及时提供强有力支撑。《决定》提出,市政府可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社区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采取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制定政府规章或发布决定、命令、通告等,但应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与本市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且要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大检查力度,发现薄弱环节,通过适时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加强对《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在上海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顾伟强看来,法律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决定》通过后,通过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各种途径,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促使有关各方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成为了各级人大的共识。
2月11日上午,浦东新区人大11名机关党员干部分两路支援防疫一线,一路对口联系洋泾街道,另一路入驻2号隔离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两路支援队伍3天内完成洋泾街道40个居委、116个小区的全面巡查指导。指导员一边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一边交流基层疫情管控工作亮点,互相借鉴,迅速推广。他们同居委干部一起制作分片包干疫情防控作战图,加强各小区测温督促检查,通过身体力行与社区工作者一起并肩作战。
疫情期间,黄浦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积极深入一线,推动《决定》在各部门、各单位、各社区落实落地。同时,以实际行动践行《决定》,2月13日,黄浦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工作方案》,就推动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形成具体的操作安排。
《决定》发布后,静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顾云豪就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与静安区人大机关党员一起到支部结对的江宁路街道三星坊居委会、通安里居委会和芷江西路街道光华坊居委会等居民区,开展抗击疫情志愿活动,宣传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他听取了街道和社区干部对于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反响。社区工作者们都表示,《决定》依法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法治轨道,非常及时、非常管用,尤其是对开展居民全面排摸工作,有很大帮助,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干部打赢疫情阻击战的底气。
与此同时,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和模范带头作用,他们利用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优势,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体现人大代表的责任担当。
徐汇区人大代表、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浩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波积极报名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志愿者服务,引领分管的市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和社会矛盾化解业务研究委员会的专业律师,利用休息时间撰写了3万余字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行政法律实务问答》并组织专业律师汇总12348上海法网所反映的疫情期间法律问题,研究核查答复内容,是践行依法抗疫的生动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