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科学编制2022年度立法计划,夯实2022年立法工作的民意基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范围
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符合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限内,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紧扣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迫切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突出我区地方特色,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
二、报送要求
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应当明确立法项目名称、立法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法规拟规范的内容等。有相关调研报告或者法规草案文本的请一并提供。
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立法建议;公民个人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截止时间
征集立法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雅丽
电话:0471-6600694(传真)
电子邮箱:416569804@qq.com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3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