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增强立法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22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一、征集时间
10月15日至11月15日
二、征集要求
(一)立法建议项目应紧扣自治区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社会热点问题,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等方面,且属于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的。
(二)国家已经立法,但需要根据自治区实际情况作出实施性规定的,根据国家立法的进展或者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现行地方性法规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
(三)需要规范的事项,超出了政府规章的权限,必须制定地方性法规的。
(四)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提交立项建议书,主要包括建议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名称、法律依据、主要目的、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内容。
(五)立法建议项目提出人应当提供本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联系人:武振迎 联系电话:0951-518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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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