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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四十五号

发布时间:2020-04-16 作者: 来源:

由沈阳市选出的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宏调离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于国安、王炳森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徐少达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锦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王爱华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辉、杨颖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铁岭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李凤楼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朝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李健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宏、于国安、王炳森、徐少达、王爱华、张辉、杨颖、李凤楼、李健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徐少达的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李凤楼的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近日,沈阳等9个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辽宁驻军共补选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8人,他们是:沈阳市补选的于沈波、张宝东,鞍山市补选的农涛,抚顺市补选的高键,锦州市补选的陈向群、于学利,营口市补选的周波、许桂清,阜新市补选的吕志成,铁岭市补选的张立林、李士伟,朝阳市补选的李成林、李满春、谢卫东,盘锦市补选的汤方栋,辽宁驻军补选的周凌、李西涛、刘青松。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于沈波等18人的代表资格有效。

截至目前,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605人。

特此公告。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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