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河北省2021年1-7月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书面)
--2021年9月27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为做好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河北省2021年1-7月份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准备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财政经济委员会开展了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工作。8月30日至9月2日,组成两个调研组分赴沧州、邢台、邯郸及部分县(市、区),听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与部分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实地察看了部分园区和企业。9月7日,召开财经委第41次会议,听取省财政厅、税务局等6个部门的专题汇报,审阅了7个部门的书面汇报材料。在此基础上,对全省1-7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研究,提出了初审意见和建议。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财政经济委员会初审认为,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发展形势,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扎实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狠抓预算执行管理,不断强化财政资金保障作用,1-7月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增长。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10.8亿元,完成预算的69%,超过序时进度10.7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3.5%,与2019年同期相比两年平均增长6.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795.8亿元,同比增长12.7%,两年平均增长1.1%,整体恢复到疫情前水平。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积极有效。1-7月争取下达我省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3386.6亿元,较上年增长7%。其中下达我省一般公共预算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幅均居全国第一。争取中央下达我省一般债务限额511亿元,总量居全国首位。减税降费政策扎实落实。1-7月全省累计减税降费728.5亿元,其中涉及企业和居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下降16.3%。上半年我省纳税人缴费人实际税费负担率降至6.6%,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有效助力市场主体减负纾困。重点民生支出和社会事业保障较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上年同期可比增长2.5%,其中民生支出占比达80.1%。中央下达我省财政直达资金已分配下达97%,落实项目完成支出的进度为64.5%,超过序时进度6.2个百分点,有力保障了民生领域资金需求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压力较大。由于去年8-12月我省税收收入同比增长7.6%,增长基数较高,叠加今年后几个月我省税收依赖度较高的工业产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钢铁行业面临限产压力,以及环保管控等因素,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面临压力。
(二)部分部门和地区预算支出落后时间进度。省级预算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为50.9%,低于序时进度7.4个百分点。全省13个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中,有9个市和60个县(市)未达到预算支出序时进度。
(三)部分地区和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的地区相关财政支出大幅增长,收入出现减收,造成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常态化疫情防控对餐饮、外贸等行业影响较大,部分行业原材料价格上涨,服务成本增加,导致部分企业上缴税费困难。
(四)政府债务结构性风险仍需注意。全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总体债务规模增长较快。石家庄、唐山、秦皇岛3个市本级,张家口市桥西区、承德市双桥区等10个县、区被财政部列为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地区,仍需妥善化解风险。
三、主要意见建议
(一)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对财政经济工作部署和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承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落实中央和省委对后几个月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下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继续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完成全年预算收支目标。
(二)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各级财税部门要深入分析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各行业特点,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细化完善惠企纾困政策,不断提升政策效能。抓住经济稳定恢复稳中向好的机遇,创新财政支持政策有力推进“三重四创五优化”和“三基”建设年活动,推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充分发挥预算内投资和政府债券作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有力保障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三)不断夯实财政收入基础。清醒认识财政收入持续恢复增长的艰巨性,密切监控税收依赖度较高行业企业经济发展状况,钢铁、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相关企业影响,以及化解产能、环保管控和疫情防控影响,提前做好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保护应急预案和政策储备。同时要加强市县财政收入质量管理,规范和管控非税收入占比,加大对非税占比较高地区的通报督查力度,严禁虚收空转等行为。(四)进一步加快预算支出进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重点支出。强化省级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及时、科学制定产业资金分配方案,着力缩短资金安排使用周期,预算调整资金要在年内形成支出,及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市县和雄安新区要加强重大项目、重点支出管理,加快财政直达资金等预算支出进度。财政部门要强化督导考核,积极协调主管部门,加快预算执行。
(五)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要压实市县“三保”责任,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地位,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止有的地方以负债换政绩。加强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杜绝债券资金使用浪费现象。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地区和提示地区审计监督,及时防范政府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