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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书写新时代良法善治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1-10-1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以来,国家立法机关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法律需求实际,不断推进立法修法工作。目前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86部,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36件、修改法律96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40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积极推动宪法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历史会记住这一时刻。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进一步夯实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以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积极推动宪法实施,有力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修改国旗法、国徽法,进一步完善宪法规定的国家标志制度,维护国旗国徽尊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两次作出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

  …………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推动和保障宪法实施,是全面有效实施宪法的内在要求和基本途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宪法室处长黄宇菲说。

  近日香港特区政府选举事务处表示,香港第七届立法会换届选举提名期将于10月30日开始。此前,香港实施新选举制度后的第一场重要选举——香港选委会选举,已于9月圆满结束。

  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此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采取“决定+立法”方式出台香港国安决定和香港国安法。随着香港国安法和新选举制度的落地实施,香港不断开启由乱及治、由治及兴的新局面。

  “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上,在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定行使宪法职权、履行宪法使命、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有力巩固了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构成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基础,有力维护了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确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书写了当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黄宇菲说。

  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凸显法治为民底色

  “通过!”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7编、1260条、逾10万字的人民法典,一字一句,尽显“人民至上”的光辉。民法典实施以来,民法典精神已渗透到人民群众生活方方面面,为14亿多人的民商事活动提供百科全书式指引。

  以立法回应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体现在新时代人大立法工作的方方面面。

  加快重点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制定生物安全法、出口管制法、反外国制裁法等,修改国防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制定海警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

  守护绿水青山,制定修改长江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用最严格的制度划定生态红线;

  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社会关注的高空抛物、非法集资、刑事责任年龄、冒名顶替上学就业等新情况新问题作出直接回应;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章,条文由72条增加到132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其修订“几乎涉及原法的每一个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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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家立法机关立、改、废、释、纂、决定等方式并举,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据了解,2021年8月通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即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也将提请审议,有望对电信网络诈骗施以全链条打击。法与时转,治与世宜,伴随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立法机关驰而不息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形成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的良好社会局面的法治脚步更加豪迈有力。

  发扬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成为百姓“身边事”

  “没想到一个‘老外’也能参与中国立法,这让我真切感受到中国式民主的优越性。”上海市虹桥街道居民诺扬·罗拿来自土耳其,在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之初就被聘为立法信息员,多年来他提出不少意见建议,被称为“洋啄木鸟”。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设立包括上海市虹桥街道办事处在内的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试点单位。自此,一种全新的、立足基层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立法的民主立法形式应运而生。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之初,就被赋予国家立法‘直通车’的功能定位,它的工作过程和运行机理,直接展示了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立法参与全过程,真实体现了全过程民主、实质民主的本质特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孙镇平表示。

  截至2021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联系点先后就115部法律草案、年度立法计划等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建议6700余条,2200余条意见建议被不同程度采纳吸收,其中1300余条真知灼见被直接反映在法律条文之中。

  截至2021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设立立法联系点22个,涉及21个省(区、市),辐射带动31个省级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427个,设区的市(自治州)立法联系点4350个。“国家立法‘直通车’直接通达的是人民群众对法律草案的意见建议,本质上通达的是民情、民意、民智和民心。”孙镇平表示,各层级立法联系点拓展数量、丰富联系形式,极大地推动了基层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立法的深度和广度,极大地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和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焕发出勃勃生机。(记者 刘华东)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10/2a4b6bbe82b44343bdb2cf3a7997a5d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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