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秀成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1年9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秀成因工作变动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