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下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拉萨闭幕。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业现、罗布顿珠、多托、维色、许雪光、其美仁增、尼玛次仁、纪国刚、许成仓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西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等8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废止《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关于确定那曲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关于批准202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自治区本级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指出,全区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承担起推进全面依法治藏的重要职责。要依照宪法和监察法的规定,切实监督和支持监委更好履行法定职责。要继续贯彻实施好《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认真总结工作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条例实施和监督检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级政府要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进一步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为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洛桑江村强调,全区各级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宪法誓言,践行初心使命,发扬“老西藏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抓紧抓实今年立法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其他重点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29日上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关于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洛桑江村出席并讲话,维色主持,自治区副主席王勇作表态发言。
会议期间,洛桑江村主持召开第82次主任会议,研究了拟提请闭幕会表决的相关事项。
闭幕会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办“西藏人大讲堂”,洛桑江村主持。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丹珠昂奔作了题为《学深悟透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 不断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讲座。
自治区监察委员会、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自治区人大机关厅级干部,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部分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